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

學術自由

學術自由之概念
學術:係指有系統、有理論地對未知領域及真理、真相所做    
     之探求  此為人類發展之原動力
學術自由:學術研究不受國家或者非學術目的之個人或社會任意干涉

     權利主體包含學生、教師
     內涵則包含內在以及外在之精神自由
   研究自由:係指任何得以自由雪則研究對象、目的、方法等相關
           事項,不受任何學術目的以外之勢力干擾,包含學生學習自由在
           內,得選擇課程或教師等課程內容

    講學自由:本於學術良知,將其研究成果教授予學生

    著作自由:本於學術良知,將其研究成果,以自由形式表現於一定之著作
 
    發表自由:對研究成果對外以任何形式發表之自由
大學自治:尊重大學內之研究者、講學者、學習者之自主判斷,不受大學以外之非學術勢力干涉

為保障大學自治得以具體實現,以下為實施所必要之手段:

1.校內人事之自治:尤其是學術人事及行政主管

2.師生管理之自治以及學校設施之自治,不管是秩序或者設施皆應尊重大學有優先判斷權

3.財政上之自治:除特定目的之出外,應積極或消極保障其財政有相當之自主性

4.學生自治:學生自治組織與大學事務參加

大學自治之限制:
         消極限制:非有關於學術之重大事項,國家不得介入
     積極限制:為保障大學內之個人學術自由,所為之原則性組織規範

學術自由之限制:

      研究自由:原則上不得加以限制,唯有對於人權有重大法益之侵害方才加以限制,但仍應符合最小必要之限度

其他學術自由,具有外部影響力時,應與受影響者之人權作調和,於調和人權內加以限制,但仍應符合必要之最小限度內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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